用行動來說出「以孩為本」

共享親職服務社工

黃保威

 

用行動來說出「以孩為本」

 

每星期,筆者在共享親職支援中心內都會接觸到不少的離異父母,看盡不少人生百態。其中最印象深刻的是,有部份高衝突的家長,面對本來已完結的婚姻,卻因為孩子的事情而需要與對方接觸,不期然將昔日的戰火再次延續。

 

那些沒有與子女同住的家長,他們的心聲是「我作為孩子的家長,點解帶他出街,買一件他喜歡的外套給他,都要得到對方同意,這算是甚麼的道理?這算是『以孩為本』嗎?」。另一些跟子女同住的家長:「孩子那麼小,你就已經教他胡亂揮霍。家中已有很多的外套了,你還不懂得節儉的美德,怎樣做孩子的家長呢?這又稱得上是『以孩為本』嗎?」

 

父母有時在討論孩子探視上的細節安排方面,可以為著選擇一件甚麼質料的內衣,或是留宿探視的日子上,都成為他們的戰場。有時雙方為了據理力爭,會把自己理據放在道德高地上,高高掛上「以孩為本」的牌面,指責對方輕視孩子的需要,希望令對方感到難受,來補償自己過往被傷害的痛苦。

 

誠言,哪有一段破裂的婚姻不是都經過期望、失望、傷心、掙扎、再失望,最後到死心的階段呢?有研究顯示,一般離婚的傷痛需要經歷四年時間,雙方才能感到釋懷;如果涉及出賣或背叛的因素,更有可能花上八至十多年的時間。帶著這種情緒下跟對方進行「共親職」合作,真是一點也不容易啊!

 

請緊記,孩子是擁有一雙天真無邪的眼睛,他們看到父母的痛苦時,也會看到父母如何對待另一方的態度。若離異父母能夠暫時放下跟對方的恩怨情仇,身體力行地重視孩子的需要、想法和心聲,用行動實踐負責任父母的角色。縱使夫婦倆的關係如何破裂,尊重對方仍是孩子的好父母,把孩子的福祉放在首位,體現骨肉親情的重要性,這就是我們所說的「以孩為本」了。

 

幸好,大部份願意使用中心服務的父母,他們都認同「共親職」的信念及本質,亦相信孩子需要與雙親建立良好關係,保持接觸,讓孩子的人生得以完滿。

 

 

資料來源: 本文選自《橋—婚姻及家庭季刊》。第155期。2021年9月